一是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包含但不局限于意外身故、伤残(骨折、住院津贴、就转诊交通费、死亡丧葬赔偿)、法律费用、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期限自2017年12月31日零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
二是我市范围内的城镇公办福利机构(包括民政直属的福利院、福利中心、儿童院、优抚医院、荣军院、康复医院、精神病院等)和已取得设立许可的民办养老机构约280家参保,惠及3万余老人。
三是该险种由中国平安财保重庆分公司、中国人保财险重庆市分公司组成共保体进行承保,市财政补贴保险费用350万元,投保的养老机构不承担保险费用。(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