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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民政厅部署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

时间:2017-12-29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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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民政对象安全温暖过节及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平稳运行,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通知,部署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民政系统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足额发放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孤儿、困难残疾人等各类保障资金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金,开展好对低保边缘、因病致贫等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采取有力措施救助生活困难的优抚安置对象。密切关注两节期间物价波动情况,做好应对预案,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全力推进灾区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加大对重点空巢独居老人、困难残疾人以及孤残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救助帮扶和安全保护力度,加强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和干预,深化社区关爱服务,切实为困难群众兜好底,让困难群众过好节。

通知指出,在落实好相关政策基础上,要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认真做好老红军、老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不断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各地要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适度普惠型节日慰问工作,安排好困难群众节日补助,在2018年2月15日前将春节慰问金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不挨饿、不受冻。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排查,确保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要重点加强节日期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重点空巢独居老人的关爱照料服务。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不出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

通知还就各地民政部门和有关单位廉洁过节、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岗位责任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作出安排。(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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