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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强化措施抓好岁末年初民政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

时间:2017-12-14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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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重庆市民政系统真抓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市第五次党代会、高温汛期、国庆中秋、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保障的胜利,为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突出民政重点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控,重庆市民政局认真开展电气火灾、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建设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督促联系所属单位和行业领域开展1次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器线路检测、1次消防安全演练,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坚决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是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全市各级养老机构和儿童福利院、敬老院、精神病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休所等人员聚集场所,每日开展“三查三清”,即检查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和防火门是否完好,检查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清理楼梯间、前室、疏散走道、管道井等区域可燃物,清理电瓶车、摩托车等违规停放,清理电气线路乱拉乱接,确保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二是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全市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及民政系统储存酒精、柴汽油、氧气等单位,要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加大重点危险领域消防安全防控力度。

三是做好建筑设施消防安全风险防控。主要做好民政系统在建、扩建和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办公楼、服务区、生产区、租赁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等建筑的安全防控工作。强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七个严禁”规定,即严禁未经审批擅自施工,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严禁擅自改动和停用消防设施,严禁施工现场违规住宿,严禁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违章用火用电,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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