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越冬,近日,重庆市政府下拨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178亿元,用于2017年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
今年以来,重庆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先后遭受洪涝、风雹、山体崩塌、滑坡、地震等多种自然灾害袭击,特别是“10?3”洪涝、“10?21”滑坡、“11?23”地震等灾害,给灾区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据统计,万州区、开州区、奉节县、巫溪县等34个区县受灾,受灾人口252.5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 2.6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10.51千公顷,绝收面积15.09千公顷;倒塌房屋9655间,损坏房屋34056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25.37亿元。
日前,重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下发通知,对冬春救助提出要求。通知强调,各受灾区县对冬春救助资金款项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