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至10月下旬,安康等陕南地区遭受严重秋淋和暴雨洪涝灾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胡和平及副省长冯新柱分别作出重要批示,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梁桂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受灾群众生活安排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及时启动省自然灾害救灾应急Ⅳ级响应,联合省财政厅派出7个工作组赶赴灾区查核灾情,指导救灾工作。
为支持灾区做好救灾工作,11月27日,省政府再次向安康等陕南灾区下拨省级专项救灾资金12285万元,用于灾区开展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10月份以来,省政府已连续三次共下拨省级救灾资金15685万元,调拨棉衣被6.79万件(套)。
目前,安康等陕南三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落实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各项措施,及时制定灾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抓住有利时机,统筹易地扶贫搬迁、避灾生态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各项政策,加快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进度,力争在春节前完成恢复重建任务,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