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安徽省民政厅对2001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制定或牵头制定的全部文件进行了清理。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替代、制定依据已废止或失效、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的153件省民政厅文件宣布失效。此次全面清理工作,摸清了安徽民政政策的“家底”,结合后续的立、改工作,将进一步推动解决安徽民政政策制度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问题,有力提升安徽民政部门依法行政的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水平。下一步,安徽省民政厅还将继续开展建厅以来至2010年制发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安徽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