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东省民政厅以济宁市泗水县为试点,探索开展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列入为当地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切实打通关爱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建好“两个阵地”。督促试点地区着重建好社会阵地,目前已建成校外留守儿童活动场所152所,其中,国家级2所、省级6所、市级42所、县级102处。建好家庭阵地,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姐妹相助等活动,把农村妇女、留守儿童连片组织起来,成立“家庭互助组”,负责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关照和安全保护。二是完善“三项机制”。完善规划引导机制,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治理创新的总体部署。完善督导考核机制,将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纳入基层乡镇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月报和农村留守儿童电子档案季报制度,及时掌握留守儿童情况。三是实施“四项工程”。实施“归燕工程”,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增加就业岗位,制定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子女入学保障措施,从根源上减少留守儿童数量。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利用各级关爱服务平台,积极开设家庭教育讲堂,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留守儿童享有爱的教育。实施“生命安全工程”,积极实施中央财政支持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广泛开展留守儿童暑假安全教育,创新举办家庭生命教育培训班,开设留守儿童“安全站”“维权站”,让留守儿童“身有人护”。实施“帮扶救助工程”,当地2000多名党员干部和农村留守儿童结成长期帮扶对子;30个三八红旗集体、198个巾帼文明岗爱心团队与留守儿童活动站结对联建。在学校,由教师作为“爱心妈妈”“温馨家长”;在村庄,成立“留守妈妈互助组”;在社区,将留守儿童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让留守儿童“难有人帮”。四是村(居)聘任一名联络员。在村委会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当地全县各村(居)聘任一名联络员(未保专干),具体负责所在村(居)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报酬为每人每年1000元,主要由妇联主任等兼任。联络员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实行聘任制,切实解决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山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