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与市社科联、市体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文化委、团市委等部门单位协调配合,建立双边工作联系协调机制。会同市卫计委调整部分市级登记的民办医院登记管理权限,将床位不足500张的综合性医院登记管理权调整下放到所在区县。
二是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市级社会组织已参检1266家,参检率85.66%。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99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实施抽查检查。
三是出台《重庆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约谈工作规程》,结合受理投诉举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约谈126家全市性社会组织负责人300余人次。
四是委托市教育评估院、市科协等第三方机构对28家全市性社会组织实施评估,对19家评估满两年的全市性社会组织进行回访复查,对5家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进行降级处理。
五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开,公开155家获得表彰、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以及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的107家社会组织、3家年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社会组织、76家受到撤销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相关信息。(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