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设立许可审批。通过降低准入门槛、放宽投资准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手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加强行业信用建设等7项改革措施,畅通养老机构准入渠道,1—11月,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74所,净增养老床位8200张。
二是加大税费优惠力度。为收住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的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可同等享受小微企业税费减免、创业补贴、投融资支持等优惠扶持政策。
三是提高建设补贴标准。社会办养老机构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市级财政对其新增床位给予平均每张1万元建设补贴;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给予平均每张5000元建设补贴。
四是探索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基本公共养老服务清单,健全基本公共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完善与评估等级相衔接的老年照护支付制度。创新基本公共养老服务供给,探索建立独居、留守、失独老年人家庭探访服务制度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家庭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制度,对照顾失能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鼓励社会力量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短期替代照护服务。
五是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研究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合理机制,增强老年人接受长期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引入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服务,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持续发展。建立长期护理需求等级、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探索建立居家、社区和机构等专业护理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