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坚持以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通过完善养老服务标准、落实标准宣贯、探索标准试点、开展星级评定等措施,不断推进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养老服务标准,设立服务质量“基准线”。湖北省民政厅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今年6月1日,联合省质监局出台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机构护理员日常服务操作规范》《养老机构老年人日常护理精细化服务流程》《养老机构常见服务风险防控基本规范》《居家养老服务通则》等5项标准,对养老机构每项服务的质量控制、改进与评审作出了具体要求,对养老机构护理员日常服务操作进行了规范,对各类服务项目进行了程序化的规定等,填补了我省民政养老标准的空白,为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指引了方向。此外,省民政厅还联合省标准化院研制了《公办养老机构康复辅具基本配置规范》,在全省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推广运用;完成了《老年人照护等级划分与评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导则》两项标准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养老机构、行业协会、高校院所等相关部门意见。
二、落实标准宣贯,提升护理能力“水平线”。湖北省将标准的宣传贯彻作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手段,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管理意识和服务能力。今年以来,省民政厅先后举办4期养老机构院长和护理员标准化建设培训,参训养老机构院长和护理员550余人。督促市(州)及县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培训和养老机构护理员岗前培训,各级民政部门累计培训1.5万人次,全省初步建立了养老护理员分级分层培训制度,养老护理水平明显提高。武汉、十堰、黄冈、咸宁等地开展了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在今年的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中,湖北省选派参赛的四名护理员,有两名护理员获得全国一等奖、一人获二等奖,团体总分获得全国第五。
三、探索标准试点,打造服务质量“示范线”。湖北省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纳入全省标准化建设内容中。成功申报确定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和宜昌市社会福利院为全国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将荆州市第一社会福利院、黄石市金山老年公寓等10多所基础较好、领导重视、积极性较高的养老机构纳入省级首批民政标准化试点单位,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加大对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适时对试点养老机构开展督促检查,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力争在全省民政系统形成一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的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单位。
四、开展星级评定,确定服务质量“星级线”。湖北省通过建立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制度,充分发挥星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整体提升。今年9月份,省民政厅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委托其依据《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试行)》(鄂民规〔2011〕4号)制定完善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并采取实地考察、资料审查等方式,对全省150多家参评养老机构基础设施、服务质量、标准创建、文化创建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考核评估,拟对符合条件的40多养老机构分别授予三至五星级,在全省范围内形成示范激励效应,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根据湖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