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市民政局加大对贫困妇女儿童、困境儿童的救助保护和保障力度,不断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水平。
一是加强生活保障。发放1.73亿元低保金惠及45万贫困妇女儿童,其中18.65万低保家庭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等救助标准提高到100元/月,共发放救助金1864.6万元;5000余名孤儿和140余名受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获得6770万元、174万元基本生活保障金。
二是提供医疗救助。83万人次贫困妇女儿童支出参保资助资金1.11余亿元;将乳腺癌等26种特殊病种列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支出救助金3.99亿元救助181万人次;开展建档特殊困难家庭儿童“两病”救助,支出155.6万元救助2221人;开展“神华爱心基金”专项救助,支出65万元救助白血病、先心病儿童28人。
三是实施助学工程。全市共救助困难家庭大学生22073人,支出救助金8400余万元。67名孤儿分别被高校录取和通过初审,66名孤儿以零就业家庭身份参加高校普通高考定向招生。
四是强化流浪乞讨救助。全年分别救助流浪乞讨妇女、儿童6150人次、1709人次,集中教育矫治73名流浪未成年人,在14个区县救助管理站设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