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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市场 提升质量 推动新时代江苏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时间:2017-11-23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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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我省是全国老龄化最高的省份,人口老龄化呈现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空巢多等特点,老年人口每年净增近70万,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体球网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91号)后,我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全国率先出台了《省政府体球网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

一、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坚持满足需求,突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根据老年人就地、就近养老这一普遍愿望要求,突出居家社区养老基础性地位,在全省积极构建分布均匀、方便快捷、服务专业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8000万元,支持南京、苏州两市全区域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今年11月份,徐州、南通两市被民政部、财政部列为全国第二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城市。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500万元,在全省遴选 11个有代表性的县(市、区)开展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创新示范区试点,认识和把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内在规律,形成一批服务内容全面覆盖、社会力量竞争参与、人民群众普遍认可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示范地区,供全省其他地区借鉴学习,快速提高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省政府近三年都将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截至目前,全省已经建成街道日间照料中心197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万余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5904个,较好地满足了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新建、改建适老住区11个,老年人无障碍居住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建成虚拟养老院95家,基本保障全省信息化养老服务“县县通”;着力推动社区层面医养结合,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有效衔接,社区卫生机构为65岁以上老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二)坚持立足市场,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注重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产业化进程,促进养老服务业质态提升。统一不同所有制养老服务设施的补助标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大力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鼓励、支持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养老产业的投资、管理、运营,全省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各类养老床位已达到37.35万张,占床位总数的58.9%,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得到充分激发。出台鼓励外资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在税费、补贴、供地等方面享受内资同等待遇,目前已有美国、法国、德国、新加坡、澳洲、日本、以色列以及香港、台湾地区20多家养老服务企业以直接投资、运营项目和开展合作等方式落户江苏。2017年,省财政安排1080万元,支持了18个社会力量举办的连锁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持我省养老服务企业多元化发展,目前全省已有7家养老服务企业在证交所挂牌,投资建成20亿元以上的养老服务项目5个。

(三)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动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围绕解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养老、医疗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目前,全省建成医养结合机构474家,其中护理院135家,康复医院99家,设置医疗设施的养老机构240家,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大力推进护理型机构床位建设,全省共建成护理型养老机构床位17.3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8.9%,养老机构床位结构不断优化;全省基本建成“15分钟健康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向城乡社区和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延伸,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8.25%;养老护理保险破冰试水,徐州、苏州、南通三市建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坚持人才优先,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专业化服务需求。事业要发展,人才是关键。针对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地位低、待遇低的现状,加快建立符合现代养老服务业发展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制度。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各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南京市对于从事护理岗位满5年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专、中专毕业生的奖补标准分别为50000元、40000元、30000元;无锡市对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专科学历毕业证书及中专学历毕业证书的养老护理岗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每人6万元、4.8万元、3.6万元的入职奖励。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培训,实施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今年全省共培训持证养老护理员7000余名,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研,虽然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投资额持续增长,但由于简政放权的“减法”效应尚需消化时日,在审批、审核过程中仍存在政策落实的“玻璃门”、“弹簧门”。

一是土地落实难。我省新建养老服务设施受到土地指标制约,部分地方出现“有规划没土地”的情况。由于缺乏刚性指标,部分地方政府将有限的土地指标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性不高。大部分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机构只能采取租赁的方式,普遍存在规模小、床位少、发展慢等问题,难以适应我省日益加剧的老龄化形势。2016年至今,全省养老服务设施划拨用地1776亩,仅占出让挂牌养老服务用地的41%,虽较往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但仍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增量的建设需求。

二是融资难。由于养老服务行业前期投入较大且回报期长,金融支持成为破解养老服务业发展难题的必由之路。但实际情况是,目前95%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都选择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导致社会办养老设施的所有者并不享有对设施的所有权、处置权,金融机构出于效益和风险等方面考虑,对养老服务行业融资的积极性不高,导致养老服务行业融资困难。

三是养老服务专业化程度比较低。由于工资低、劳动强度大、服务对象特殊、社会职业认同感低等原因,目前从业的养老护理人员多数是农村转移劳动力和“4050”人员,文化素质普遍较低,缺乏医疗保健和老年服务的专业技能,服务能力和质量难以保证。养老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入职率不高,专业能力强的养老护理员缺口较大。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养老服务业发展的要素保障。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江苏省“十三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要求,加大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的支持力度,对新建居住(小)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分别按照不少于20平方米和15平方米要求,配套养老服务用房;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非公益资产发放抵(质)押贷款,对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房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对满足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并鼓励保险、风投等机构支持养老服务产业。

二是大力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大力推动养老服务组织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对连锁机构及床位达到一定数量的品牌养老机构实行奖励,对采用先进技术、创新管理运营体制机制和供给方式的养老服务集聚区及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创建服务品牌。按照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着力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条完整、服务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业园区。 “十三五”期间,全省培育10个省级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20个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发展示范基地以及30家省级养老服务创新示范企业(机构),养老服务提供的就业岗位达80万个以上。

三是努力提升养老服务的“精准性”。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每年建设100个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200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市街道和社区全覆盖。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机构,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实体化、社会化。努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围绕养老机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工程,建设更多质量有保证、服务有标准、人员有专长的专业化养老院。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大力加强护理型床位建设,到“十三五”末,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四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方法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健全评估制度,推动行业标准化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规范发展。出台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医养融合、能力评估、教育培训等标准,以标准化建设带动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体系,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推进养老服务评估工作,对老年人申请进入政府兜底服务机构和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实行全面评估。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机制,加大对养老服务饮食卫生、消防安全、服务价格等监管力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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