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低保制度不断完善。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至6000元/年、4200元/年,城乡低保标准差距缩小到1:0.7。截至10月底,全市低保对象93.9万人,发放低保金32.61亿元。
二是专项救助有序实施。出台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实现救助标准和比例市级统筹。截至9月底,全市累计临时救助16.6万户次,支出救助资金3.5亿元。全面建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截至9月底,全市医疗救助526.63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0.81亿元。推行“惠民济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惠及140多万困难群众。
三是灾害救助及时高效。出台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明确倒塌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6类救助的对象和标准。全年安排应急救灾资金1850万元及大量救灾物资,下拨冬春救助资金1.57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00万人,完成4100户、1.16万间倒房恢复重建。(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