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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2019-04-3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上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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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体球网,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解读了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勇出席发布会,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上海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所推行的一项重要民生政策。

《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的实施,也是作为超大型城市的上海,强化依法救助,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为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托底的重要法制保障。《条例》将做实基本民生保障,让困难群众不为饥寒所迫、不为灾害所急、不为大病所困、不为住房所难、不为失业所扰,满足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同时,也有利于固化上海在社会救助领域的实践经验,解决存在问题,有效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社会救助是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促公平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上海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1993年就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近年来,上海积极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形成了“9+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即:“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体系,基本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操作程序明确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救助水平逐步提高的制度目标。

即将实施的《条例》既立足实际,满足当前工作需要,又引领未来,突出前瞻性、引导性,充分体现了“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立法要求,初步形成了社会救助工作的上海标准、上海温度,具有鲜明的上海特色。(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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