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以来,按照国务院地名普查办部署,浙江省结合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开展地名文化保护和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根据保护整治方案,各市、县(市、区)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在用地名,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更名、销名的,均组织专家咨询、审核和论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征求意见。不规范地名整治方面,重点对居民区、大型建筑物、道路、街巷、桥梁等涉及公共服务,或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不规范地名进行清理整治。据初步统计,全省89个县(市、区)清理整治“刻意夸大”“崇洋媚外”“怪异难懂”“重名同音”等不规范地名1360个,初步排查出符合国家标准的地名文化遗产727处,初步建立分级分类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3663条,遴选出全省第一批红色地名22个。(根据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