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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民政厅出台意见 指导做好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时间:2019-05-0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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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体球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持续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辽宁省民政厅依据2019年民政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和《体球网印发<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2019年全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并下发各市,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指导意见》明确,各级民针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治理重点。(一)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自上而下查摆问题,查摆对象包括:机关自身、审核审批负责人、基层经办人员(含村两委人员)。(二)纠正“宁漏勿错”行为。认真对照《体球网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查摆工作,查摆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做到主动发现、公平公正、责任担当,是否存在思想偏差。查摆低保认定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查摆是否存在人为设置门槛和执行政策简单化问题,明确“漏保”与“错保”同责。(三)解决低保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主要查摆备案制度落实情况、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和行政文书应用规范问题。(四)查处资金监管不力问题。查摆上级补助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专款专用;低保资金能否按审批结果正常运行;是否按照“一卡通”要求办理,有无监管薄弱环节;是否存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农村低保资金等问题。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一)建立报告制度。把低保专项治理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建立工作台帐,及时更新数据,定期请示汇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二)加强分析研判。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对问题线索认真疏理汇总,立行立改,不让问题和矛盾反弹,减少重复访、“无理访”。(三)注重督查督办。问题线索一经核实,立刻自行处理或沟通协作相关部门配合处理,建立上下联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重拳出击,不留隐患。(四)强化动态管理。乡镇、街道要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情况进行动态复核,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县级民政部门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确保“死亡保”等现象不再发生。(五)落实“一卡通”发放。实现农村低保金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由县级财政集中一卡发放。(六)完善备案制度。对财政供养、低保经办(含村两委)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有享受低保情况,要建立备案制度,并定期进行集中复核。(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切实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做到工作有人干,资金有保障,为精准救助兜底保障提供人力支撑。(八)严格核查比对。坚持走村入户,开展面对面工作,认真核查,科学评估。加强信息比对,纵向实现省、市、县三级贯通,横向搞好救助与殡葬、财务、扶贫、纪检以及其它方便比对的多部门联合,确保信息联网、数据共享。(九)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于侵占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严格按照组织纪律或国家法律法规办事。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脱贫攻坚进入攻城拔寨的关键时刻,更要时刻牢记习总书记体球网加强作风和惩治腐败方面的指示要求,

对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持续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成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深入实地调查,定期分析研判,通过完善政策、建立措施整改结合和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扎实成效,社会救助制度良性发展。(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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