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1日,吉林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现场推进会在延边图们召开。
会议指出,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要实现“五确保三增强一提升”工作目标,即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当年度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确保“补差式”救助和分类施保政策全面落实,确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未脱贫建档贫困人口应保尽保、精准施保,确保符合特困条件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救尽救、应养尽养,确保陷入临时性生活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增强各项救助政策实施的协同性;增强慈善公益等社会组织的参与性;增强救助对象脱贫增收的能动性;提升兜底保障质量。
会议强调,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要抓好四方面任务:一是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要加强数据比对工作,要深入开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要加强和改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二是不断完善社会福利政策。续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探索贫困残疾人社会化照料政策,拓展农村供养机构服务辐射范围。三是扎实做好留守儿童、留守老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完善信息统计台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管理,定期走访了解其家庭和生活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临时照料等关爱帮扶工作。四是积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健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协调服务、信息统计机制,推动社会组织资源供给与扶贫需求的有效对接。鼓励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低保家庭、特困人员等关爱保障工作,帮助化解其生活、学习等方面困难。发挥慈善力量的脱贫攻坚帮扶作用。继续发动爱心企业、爱心个人为贫困县脱贫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大力开展慈善医疗救助活动,省慈善总会年救助对象不少于1000名。继续开展针对贫困对象家庭的“圆梦大学”等助学活动。
会议要求,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务必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履职尽责,科学施策,全力夺取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全面胜利。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力补短板强弱项,解决不充分不均衡发展问题,更好满足贫困群众需要;要加强统筹协调,上下一股劲,全省一盘棋,夺取脱贫攻坚战兜底保障的全面胜利;要积极推进改革,着力构建综合性保障政策体系,建机制,织密网,实现“弱有所扶”新发展;要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以破“五弊”为要义,着力解决“不想为不想担”“不愿为不愿担”“不敢为不敢担”“不会为不会担”的问题,努力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上有新变化新气象,促进兜底保障工作阳光、廉洁和高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全省民政系统社会救助工作有关人员约120人参加了会议。(根据吉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