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辽宁省沈阳市不断完善“互联网+养老服务”的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完善“互联网+居家养老”建设顶层设计
一是制定出台《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智慧化发展的工作目标。二是把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工作作为全市重点工作。将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特别是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纳入市控重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三是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服务规范》《沈阳市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办法》《沈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办法》等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为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四是启动地方立法。在学习借鉴北京、苏州、合肥、宁波等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起草了《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已于4月25日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二审。《条例(草案)》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的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的职责以及保障措施,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积极推进市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建设推广沈阳市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进行信息化管理,强化数据信息采集,建立养老服务数据与公安人口数据信息共享制度,定期更新全市180余万老年人口数据信息。采集养老机构的地址、电话等基础服务信息,为社会提供查询、导航等服务,实时更新床位及入住养员信息,为运营情况监控和养老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监管提供数据支持,实现了全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网上申报、审核和审批。二是启动“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建设。深入调研了北京、上海、南京等先进城市的“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开展情况,编制完成《沈阳市“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实施方案》,并完成了申报审批工作,正在组织政府采购招标工作。该平台对现有的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整合机构养老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等技术手段,实现线上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线下养老服务机构的充分融合,解决养老服务供给、服务效率和行业监管问题,提供地理信息、评估管理、移动终端和呼叫中心等服务功能。该平台预计于2019年底投入使用。
加强“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线下供给
一是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保障。要求新建居住区、已建成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2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同时,已建成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40%以上面积用于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用。二是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在街道层面,大力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2018年,全市新增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2个。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0个。在社区层面,努力改善原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利用率不高的状况,将其改建为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养生、老年教育、心理慰藉等服务。目前全市改造完成社区养老服务站300个。(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