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六盘水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国家“大扶贫”战略,践行“五先五后”攻坚法,结合“大学习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深入落实“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工作任务,有效提高了脱贫攻坚成效。
先谋后动、顶层设计,确保兜底脱贫工作统筹布局
谋政策完善。制发了《六盘水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六盘水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六盘水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等,完善了各项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出台了《市民政局体球网印发六盘水市深度贫困地区民政兜底脱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市民政局2018年脱贫攻坚春风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明确工作时间表、确定路线图,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发挥民政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谋机制健全。市级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县乡两级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机制,强化了工作协调统筹。谋领导有力。市民政局成立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下设兜底脱贫和党建扶贫两个办公室,强化工作统筹领导。保障兜底扶贫工作纳入民生保障考评体系和目标绩效考核体系。谋保障落实。各级财政足额预算落实各项兜底保障资金。县级成立社会救助机构、乡镇配齐工作人员、村级配备社会救助协理员、落实工作经费等措施,确保事有人做、责任有人负。
先远后近、重心倾斜,补齐边远地区长远工作短板
投入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建立深度贫困地区重点帮扶机制,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项目实行重点倾斜,民政项目对“216”开放式扶贫试验区优先安排和资助。建立对深度贫困地区兜底脱贫工作重点指导帮助制度,各级民政部门对深度贫困地区兜底脱贫工作进展情况必掌握、困难问题必帮助、工作推进必指导。重心向为长远打基础的工作倾斜。率先在全省搭建了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与公安户籍及车辆管理部门、住建部门、公积金、工商部门等信息进行核对,实现了社会救助精准化。全面搭建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开展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极大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扎实开展了城镇低收入困难群体脱困帮扶工作,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不落一人,补齐了“同步小康”短板。
先难后易、啃掉难点,确保关键工作率先突破
精准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低保制度是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所需的制度安排。六盘水市逐年提高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将“两无”人口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应保尽保,通过发放基本保障金、增发分类实保金、发放救助粮,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兜底脱贫中的重要基础作用。有效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特困人员是最贫穷、最困难、最脆弱的群体,是实施兜底脱贫的重点对象。六盘水市整合了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和城市“三无”人员救助制度,提高救助供养标准、加大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质改造力度、强化管理服务,全面落实供养待遇,着重落实了失能半失能老人供养服务工作,为特困人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照料护理、疾病治疗、教育、住房、殡葬等全方位服务。深入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是“四重医疗卫生保障体系”中的第三道防线。六盘水市通过资助参保参合、实施门诊救助、基本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四种医疗救助方式,有效减轻困难医疗费用负担,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是有效保障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生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一项长期性制度安排。六盘水市准确认定临时救助对象,合理确定临时救助待遇,健全完善“救急难”工作机制,有效的救急解难、托底保障。
先内后外、制度衔接,着力形成合力保障
以抓好自身业务工作为立足点。民政部门紧急围绕自身业务主责,强力抓好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临时救助等政策,既有效保障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的基本生活,又解决好了困难群众因灾、因病、因残、因临时性困难等原因造成的致贫返贫问题。以做好与其他救助保障制度衔接为补充。加强了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以推进标准衔接、程序衔接、保障衔接为抓手,实现兜底扶并举。加强了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制度衔接。六盘水市民政部门加强了与住建、教育、卫生计生、人资社保、水利等部门的工作协同,有效地配合相关部门落实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异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先快后慢、主动作为,确保兜底工作取得实效
快速部署落实工作。围绕脱贫攻坚 “春风行动”行动、借助全省民政兜底脱贫工作现场会之势等,六盘水市积极开展的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核查工作同步开展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粮食救助对象认定工作、城乡特困人员认定和自理能力评估年度复核工作,掀起民政兜底脱贫工作高潮。快速传导责任压力。县级政府履行政策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监督管理等主体责任,将兜底保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或督办程序。乡级政府落实业务兜底保障工作中申请受理、调查、评议、公示等具体责任,乡镇干部要主导开展入户核查、民主评议、抽查审核等工作。民政部门落实汇报协调、调查研究、制定方案、督促指导、审批把关等业务主管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快速督查整改到位。通过及时开展业务督查、社会救助专项集中整治、抓实社会救助投入举报工作、配合监察、财政、审计开展专项检查、主动接受并认真配合做好人大、政协以及社会的监督,并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通过实行“五先五后”攻坚法,2017年,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各项救助兜底政策共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达7.5亿元,有效保障了18.5万名城乡低保对象、0.52万名特困供养对象、1.7万名重度残疾人、0.12名孤儿、32.59万名医疗救助对象、2.24万名临时救助对象、21.53万名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帮助解决了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住房等需求。(根据贵州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