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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营口市完善‘1+2+6’四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探索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

时间:2019-03-19   浏览量:128 次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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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辽宁省营口市成功获批为中央资金支持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目前,国家补贴资金2817万元已经到位,营口市按30%比例配套资金,总计3662万元,项目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营口市将通过三年改革试点,实现“以需求为导向、政府为指导、社会力量为主体,具有营口特色的‘1+2+6’四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目标。

2019年,该项目已进入实质攻关期,营口市将突出本地特色,进一步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基础。坚持以“互联网+”为抓手、政府统筹协调为保障、发挥社会力量市场主体作用的原则,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智慧平台建设任务。(一)打造好平台架构。建设全市统一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纳入该平台,民政部门负责统一监管。通过引入专业化的运营并整合各种养老服务组织为全市老人提供统一的养老服务。建立全市智慧养老调度中心,对各类养老服务组织进行实时的服务监督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启动“12349”养老服务热线。(二)提高平台功能建设。线上服务功能,包括服务预约、社区服务项目查询、远程医疗服务、老年大学等。线下服务,包括养老机构运营监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监管、居家购买服务监管、服务终端设备应用等。(三)抓好平台运营建设。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对平台建设运营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统一委托实施,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和社区三级跟踪监管。二是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已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购置,新建40个标准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试点,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在全市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三是通过试点实现为全市特困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全覆盖。2019年,对全市城乡2200名困难失能老人提供线上线下服务,实现城市、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社会化运营及公众责任险投保覆盖率100%,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100%,居家养老医养结合覆盖率100%。四是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项目。五是完成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公众责任险投保工作。(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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