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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时间:2019-03-14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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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州市以老年人服务需求为导向,深化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通过全面放开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组织保障,逐步建立起全覆盖、多层次、多支撑、多主体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放宽市场准入

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按规定实施备案管理。鼓励境外投资者在本市举办民办营利性、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全面落实养老服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本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境外投资者设立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境内投资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禁止对社会资本、非本地资本、境外资本单独设置附加条件和准入门槛。

二、精简审批手续 

明确“养老服务企业”工商登记途径及养老服务业的行业分类,对企业名称、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方面进行简化操作、分类登记,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企业登记规范化和便利化。设立养老服务类的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精简建设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将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整合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无需办理土建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鼓励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依法在其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点。

三、落实用地保障

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受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依法使用本集体所有土地,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兴办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公有房产优先用于养老服务。难以落地的地块重新选址,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将从化、增城两区布局规划列入其中。

四、提升服务质量

制定实施《养老机构管理规范》,全面推动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全省养老服务需求和质量评估标准,统一广州市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制度,全面建立区级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机构,推动评估结果在机构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互认。统筹推进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及广州市“3+X”创新试点,全面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内涵,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多层次、专业化服务。实施养老助餐配餐提升工程,推动助餐配餐服务扩面增量提质,优化提升“市中心城区10—15分钟,外围城区20—25分钟”的助餐配餐服务网络,融入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调适等医养结合服务内涵。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每年适时开展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条件评估,试行高龄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商业保险,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医养合作机制。做大做优为老服务公益创投,支持社会组织创新养老服务供给。

五、加强监管推动发展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逐步形成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应密切合作,提供、共享有关信息。结合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完善督办、整改机制,筑牢安全防线。完善养老服务领域信息监测和分析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严厉查处养老服务机构在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制定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培育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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