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辽宁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了构建辽宁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指南”以服务对象能力、养老服务形式、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管理作为构建因素,按照《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4421-2009)系列标准要求,结合质量管理原理,提出由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服务评价4个子体系构成辽宁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结合辽宁省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现状和目标要求,“指南”明确了医养结合、智慧养老、职业心理健康、风险管理四个发展方向。
为扎实推进全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南”还提出了3项组织实施措施:推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快急需标准研制与实施、强化标准宣贯和协调推进。
最后,“指南”给出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框架图和标准明细表,提出了今后3-5年急需制定的养老服务标准,推荐了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应采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2018年12月,辽宁省民政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辽宁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了构建辽宁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总体框架,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推进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指南”以服务对象能力、养老服务形式、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管理作为构建因素,按照《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4421-2009)系列标准要求,结合质量管理原理,提出由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服务评价4个子体系构成辽宁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
结合辽宁省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现状和目标要求,“指南”明确了医养结合、智慧养老、职业心理健康、风险管理四个发展方向。
为扎实推进全省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指南”还提出了3项组织实施措施:推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加快急需标准研制与实施、强化标准宣贯和协调推进。
最后,“指南”给出了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的框架图和标准明细表,提出了今后3-5年急需制定的养老服务标准,推荐了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应采用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