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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当前补短板 着眼长远创特色
——东莞市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取得成效

时间:2019-01-03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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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末,东莞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30.4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15%,其中70岁以上高龄老人群体达13.2万人,全市老年人口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寿龄高、失能失智多的态势。近年来,东莞市认真贯彻体球网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相关要求,深入学习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推动养老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紧密联系东莞人口结构趋向老龄化、养老服务需求多元化等实际,积极采取措施补短板、创特色,养老服务业稳步发展,并取得明显成效。东莞市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示范单位”“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

一是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东莞市在扶持、规范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创制方面,取得一系列新突破,出台了《东莞市人民政府体球网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东莞市老龄和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东莞市体球网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体球网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提升改革实施方案》、《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内容涉及养老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老人优待救助等各方面,有力推进了机构养老服务的法制化、规范化。

二是养老服务设施得到夯实。近几年来,市镇两级财政先后投入近1亿元分期分批对镇街敬老院进行改造升级,目前全市31间镇(街)敬老院,有27家被评为省一级敬老院、4家被评为省二级敬老院。全市公办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达到94%。投入1.14多亿元资助兴建或改造160多个“星光老年之家”,建起了一批集娱乐、休养为一体的老年人休闲场所。同时,投入2.1亿元打造127个市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依托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了17个省级居家养老示范中心、4个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项目示范点。全市依法批准建立的养老机构共44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35家,民办养老机构9家。全市已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03个、农村养老服务“幸福院”123个和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160个。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数10398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32.6张。“市级示范、镇街联动、社会参与”的养老机构发展格局初步构建。

三是居家养老网络初步建立。东莞市积极创新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依托社区创办老年人日托站、养老院、托老所、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配餐中心等小型分散、就近就便、服务多样的为老服务场所,打造“15分钟服务圈”等居家养老服务形式,为老年人提供“足不出社区、服务家庭化”的为老服务项目。目前,全市共投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专项经费1亿多元,在580个社区(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实现了村(社区)100%全覆盖,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居家老人达14641人。在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提标扩面的同时,着眼于满足老人不断增长的实际需求,把实施96993“平安铃”服务项目作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的有益补充和拓展延伸,并同步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紧急救护配套信息服务系统。目前,市财政投入约6000万元,为12252名老人配备了“平安铃”手机,帮助老人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对接、人员定位等服务。

四是医养结合发展成效明显。自2016年承担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以来,东莞市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支持建立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高起点谋划制定政策措施,促进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融合发展。目前,全市44家养老机构中,有28家养老机构内设有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有合作服务,其中批准设立的4家护理院中,已有2家已取得了医保资质。其余养老机构与镇街公立医院或社区门诊签定了共建协议、聘请医生实行定期坐诊制度等形式开展服务。10所综合医院设立了老年病科,40所公立医院和部分社会办医院设立老年人专用窗口,并免收本市户籍老年人普通挂号费。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提供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实行慢性病管理等,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为87.92%。

五是养老服务改革创新不断深化。东莞市重视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出台了《东莞市养老机构资助办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市场,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投入。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探索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养老运营模式,于2017年4月出台《体球网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优化提升改革实施方案》,并选取了万江、中堂、道滘、高埗、洪梅、东坑、寮步等7个镇(街)的养老机构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建立了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机制,保障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公平、透明轮候入住,需要机构照料的困难老年人优先入住。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参加省倡导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实现了参保率100%全覆盖。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系统解决涉及全市养老机构安全问题105宗,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六是老年人优待政策全面落实。将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标准确定为东莞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即每人每月1408元。将城乡居民和企业职工纳入统一养老保险体系,全市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为1531.81元/月。在全省率先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目前东莞市70至10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人每月可享受50—5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对全市低保对象中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按低保标准的10%增发分类救助金。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和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 减轻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负担。全面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实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全覆盖。将非莞籍老年人纳入优待范围,全市老年人凭优待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城巴、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免费进入东莞、深圳、惠州三市的公园、风景区、旅游景区(点)等65个公益性文化场馆,在全市各电影院(场)观看电影及东莞玉兰大剧院观看演出享受购票优惠,推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至2018年9月底,全市累计发放莞籍敬老优待卡33.6万张,非莞籍敬老优待卡1.45万张,累计投入交通乘车补贴2.6亿元。(根据广东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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