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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制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

时间:2019-01-1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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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到2022年实现火葬区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建设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消除52个殡葬服务设施空白县(市)

■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区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

■严格公墓规划与审批,严防炒买炒卖和超标准建墓等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并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满足新时期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加快推进殡葬改革,优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规划》,广西将加快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22年实现火葬区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建设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消除52个殡葬服务设施空白县(市)。统筹推进火葬和土葬改革,依法重新调整划定全区火葬区,严格土葬改革区管理。严格公墓规划与审批,严防炒买炒卖和超标准建墓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

此外,广西还将建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基本殡葬服务标准,扩大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减免范围,丰富和完善殡葬服务供给,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力争到2022年实现全区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加快推进殡葬法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殡葬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殡葬执法力度。

在加强殡葬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规划》提出,要推进殡葬服务机构管办分离改革,加强公墓管理,加强对殡葬服务的行业监管和行风建设,加强对殡葬社会服务的监督检查,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建立健全殡葬服务机构考核评价机制。

为推进殡葬移风易俗,《规划》提出了深化丧葬习俗改革、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作用、加强宣传引导等具体措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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