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留守儿童数量31.2万人,分布在全区14000多个行政村,2016年以来,广西在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中,以建立村级儿童福利督导员制度为着力点,多措并举,多方发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有效破解农村留守儿童“最后一公里”的工作难题,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温暖贴心的关爱保护服务。
以“美丽广西?宜居乡村”行动为抓手,实现儿童福利督导员配备全覆盖
2017年,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服务惠民专项行动,将“儿童福利督导员”列入专项行动范围,明确到2018年底,全区行政村要实现儿童福利督导员配备全覆盖,并明确了儿童福利督导员每人每月100元的经费补贴标准。2017至2018年,各级财政积极落实儿童福利督导员财政补贴经费,共安排资金3424万元,在全区14273个行政村落实村级儿童福利督导员12000多人,并签订《村级儿童福利督导员服务协议书》,有效解决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人员和经费问题。
以“儿童之家”为平台,为儿童福利督导员开展关爱活动提供场所
近年来,广西采取自治区示范创建、机关单位结对援建、整合部门资源共建、公益募捐联建等多种形式,按照每个儿童之家不低于2万元的建设标准,推动各地开展“儿童之家”创建工作,把全区所有贫困村“儿童之家”创建与脱贫攻坚工作同部署、同建设、同验收。各地民政部门和当地妇联紧密配合,引导和指导儿童福利督导员、县级未保专干依托“儿童之家”开展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如灵山县投入150多万元整合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在10个儿童福利体系建设试点村建立了儿童之家(活动中心),通过试点村(社区)的带动,关心、保护更多周边村(社区)的留守儿童,搭建了关爱和服务基层儿童的有效平台。目前,全区建成“儿童之家”8999个,覆盖全区超过50%的行政村(社区),服务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农村儿童300多万人次。
社工助力,提升儿童福利督导员专业水平
由于村级儿童福利督导员大多由村委干部兼任,虽然对各自村屯的留守儿童情况比较熟悉,但普遍缺乏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巧。如何提升儿童福利督导员专业服务水平,做到精准关爱、精准帮扶、精准保护,在实践过程中,全区各地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形成了专业社工+儿童福利督导员+志愿者骨干的服务模式,积极发挥专业社工的作用,指导儿童福利督导员和志愿者骨干开展专业服务、社区活动、小组工作和个案工作,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在心理辅导、安全教育、自我认知和亲情培养方面等方面提供更多的帮助。南宁市2018年举办儿童福利督导员培训班,邀请先进地方社工督导进行授课分享,切实提升儿童福利督导员服务能力和技巧,提升儿童福利督导员服务水平。柳州市投入300多万元,引入8家专业社工机构,在全市五县五城区及两个开发区建立12个社工服务站,和儿童福利督导员密切配合,着重解决流浪乞讨、监护缺失、失学辍学、家庭暴力、重病重残、家庭贫困、权益维护等困境未成年人问题,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安全事件的发生。钦州市灵山县联合民政部门、专业社工和儿童福利督导员开展暑期安全教育活动、母亲节感恩回馈活动、防溺水宣讲活动、消防安全体验活动等20多场集体活动,共服务留守儿童60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服务效果。2016年以来,自治区财政安排3600万元用于支持各地开展政府购买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社工服务项目,全区共实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项目60多个,开展各类服务、宣传活动1585场,受益儿童达6.9万人次。
目前,全区已挂牌成立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10个,乡镇未成年人保护站1106个,落实村级儿童福利督导员12000多人。村(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主要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城乡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宣传、定期排查走访以及其他日常工作。2017年以来,民政、公安、教育、妇联、共青团等部门通力合作,从留守儿童的监护、辍学、户籍和受侵害等突出问题入手,儿童福利督导员充分履行工作职责,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受委托监护人的联系帮扶,全区24239名无人监护或监护情况差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责任得到有效落实,1499名农村留守儿童成功返校复学,16881名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登记落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