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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北流市召开

时间:2019-01-0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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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北流市召开。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陈佳克、玉林市政府副市长覃栋基、北流市政府市长李岗出席会议。自治区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蒙昭平主持会议。

上午,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北流市的塘岸镇金城村、北流镇甘村、民乐镇萝村三个村委会和城北街道富林塘、城南街道永顺两个城市社区居委会现场。下午,与会人员观看了北流市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专题片,北流市政府、隆安县民政局、贵港市覃塘区民政局、平果县民政局、扶绥县民政局、梧州市万秀区民政局等6个单位作了工作经验发言,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陈佳克作了讲话。

陈佳克副厅长指出,北流市、隆安县等14个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市、区),围绕落实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的阶段性成果,全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发展趋势整体向好。

陈佳克副厅长强调,村(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推进全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就是抓实抓好基础工作。各地要认真总结全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经验和成效,要健全党建引领机制、组织内部运行机制等“四大机制”激发村(居)民委员会的内生活力,要抓好服务场所规范化、职能设置规范化等“八项规范”提升村(居)民委员会工作能力和治理水平。

会议还布置了下一阶段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体球网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系列文件精神,继续推进“十百千”工程实施、继续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继续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助推城乡社区治理创新,为营造“三大生态”,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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