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眼自治有力,深化社区协商共治。全面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机制,实现“大事”政府快办、“小事”协商共办、“私事”群众自办,共解决群众反映问题58万余件,化解群众矛盾23万余件。稳步推进社区协商,全面建立协商事项清单,规范协商程序,在实践中总结出了群众说事、干部问事、集中议事、合力办事、民主评事的“五事工作法”和“逢十协商日”等协商制度,建立了“百姓管家”“百姓会客厅”等协商平台,保障了群众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权利。
二是着眼法治有序,推动社区规范治理。研究制定自治组织选举规程和议事协商规范,保障基层群众公平公正参与居民自治。推进村(居)民自治章程等“软法”建设,健全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代表联系户等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村(居)务公开、民主评议、财务和印章管理等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行村(居)委会工作簿、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簿、社区协商会议记录本等“两簿一本”,提升社区基础工作规范化水平。
三是着眼德治有效,营造社区和谐氛围。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规范公序、传承良俗、促进文明、服务自治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在全市组织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引导和培养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推动志愿服务倡导德治,市级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开展社区志愿服务,全市实名注册志愿者532万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3.5万个,打造出“山茶花”扶贫济困、“全龄服务中心”等一批志愿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