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四川省民政厅制发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体球网印发〈四川省民政厅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和〈四川省民政厅行政复议工作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四川省民政厅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明确了厅领导要带头履行应诉职责、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等工作职责,建立了干部职工旁听庭审制度,细化了应诉工作的办理流程和时效等要求。《四川省民政厅行政复议工作规程》规定了行政复议申请、审理、决定、立卷等事项,明确了行政复议的处室职责,明晰了受理申请的时效和标准,规范了调查审理的方式和程序,强调了作出复议决定的条件和要求,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法律格式文书。
通知的出台将对规范行政应诉和复议办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促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根据四川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