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青海省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尽快形成一批社会各界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地名转化成果,省民政厅紧紧围绕《2018年度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集中体现为“三个大”。
一是资金保障力度大。今年,积极争取到国家财政地名普查工作补助资金1548万元,重点用于成果转化工作,在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后,迅速下拨各地,要求各级普查办及时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争取在成果转化工作资金、人力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解决配套补助资金,为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示范创建力度大。为进一步提升地名文化对城镇建设的支撑作用,打造高原特色小城镇建设,结合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建东部城市群和兰西城市群建设总体思路,选定湟源、互助、循化、共和、贵德、河南、治多、德令哈8个县(市)开展地名标志设置示范县创建工作,并在补助资金方面给予一定倾斜,目前该项工作已启动实施。
三是工作指导力度大。始终将成果转化贯穿于地名普查全过程,2015年制发了《青海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2015—2020)》,指导各地在普查工作结束后,集中力量开展成果转化利用工作,并坚持以项目为支撑,结合本地地理、历史、文化、社会、习俗等要素,开展本辖区地名规划的落实工作,推动地名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青海省普查成果转化步伐,提高各地工作水平,继5月份在贵德县举办全省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培训班之后,8月中旬再次举办地名普查档案整理暨图录典志编纂工作专题培训班,邀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省师范大学、省档案局、省地方志办公室的专家教授,针对全省各地普查成果转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市(州)、县(市、区、行委)主管地名普查工作的民政局长、业务骨干、技术支持单位共计120余人进行了培训,为青海省有序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形成一批符合青海省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地名成果转化产品打下了基础。(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