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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召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现场会

时间:2018-08-20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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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深入实施,取得实效,8月14日—15日,浙江省民政厅在“枫桥经验”的发源地诸暨市召开全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现场会。

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剑侯,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宇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厅相关处室和各市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近150人参加会议。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巡视员张贞德,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沈智深,绍兴市副市长陈德洪,诸暨市市长王芬祥应邀出席会议。

王剑侯指出,全省民政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体球网创新推广提升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成效迎接“枫桥经验”纪念大会的胜利召开。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是一项政治任务,是一项发展机遇,是一项民心工程。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有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政策体系的逐步完善、社会组织的积极有为、民政干部的苦干实干等五个方面优势。同时,工作中还存在思想认识有所滞后、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活力激发不够充分等短板。

王剑侯强调,要把握规律,履职担当,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具体要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出政策”与“抓落实”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三是处理好“输血”与“造血”的关系,四是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关系。

王剑侯要求,要明确目标,走在前列,推动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大显身手,具体要把握四个方面:一是在指导思想上,要强化党的领导。必须把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有效覆盖,保证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方向。二是在工作方法上,要深化改革创新。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尤其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的关系,稳步实施政社分开,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为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让渡空间、创造更好条件。三是在工作载体上,要坚持“三社联动”。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在城乡社区。浙江的实践证明,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一定要紧紧依托“三社联动”这个抓手,推动重心下移。四是在作用发挥上,要突出重点领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党政关心、社会关注、社会力量能够提供的原则,在服务困难群众、参与脱贫攻、化解社会矛盾、防范社会风险等重点领域发挥集聚效应,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张贞德充分肯定了浙江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上所作的工作,并提出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继续引领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持续发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加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的要求。

江宇作了《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社会组织协同参与的社会治理》的报告,并就做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浙江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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