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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政厅等部门制定印发《体球网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9-07-03   浏览量:128 次  来源:青海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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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引领约束作用,强化规则意识,维护公序良俗,推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近日,由青海省民政厅牵头,联合省委组织部等八部门制定印发了《体球网进一步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主线,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合法合规、注重民主立约。到2019年底,全省所有村(社区)普遍健全完善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实施意见》指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要严格按照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的程序制定。内容包括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传统美德、推进乡风文明、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矛盾纠纷、促进脱贫攻坚、村(居)民会议认为应当规定的其他事项。

《实施意见》要求,要把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推动移风易俗,提升乡风文明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抓手,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倡导婚事新办,遏制天价彩礼;倡导喜事简办,杜绝盲目攀比;倡导丧事俭办,治理高额丧葬;倡导诚实劳动,反对“等靠要”。

《实施意见》强调,要将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县(市、区)、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采取务实举措,加大正向激励,将自觉守约履约与示范创建评选活动有机结合。加强舆论宣传,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引导村(居)民群众养成自觉履约的行为习惯。

《实施意见》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健全规范全省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工作,引导培育村(居)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陈规陋习,推动乡风文明建设,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挥重要作用。(根据青海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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