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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下发《通知》 助力脱贫攻坚 切实把扶贫兜底责任兜到位 落到底

时间:2019-06-28   浏览量:128 次  来源:辽宁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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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体球网切实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完成丹东市脱贫攻坚大会提出2019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使该市2054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同时对历年脱贫不稳定的贫困人口进行巩固扶持。近日,丹东民政局、丹东市财政局、丹东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体球网做好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的通知》(丹民字〔2019〕41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各经济区事业发展局、财政局要精准发力,全力实施好“十项扶贫工程”,确保“着力深化兜底帮扶工程,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低保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力度”的扶贫工程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好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

《通知》明确以下五方面:

一、联合扶贫部门在上半年对农村低保对象、未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和历年脱贫不稳定的贫困人口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进一步摸清兜底保障底数,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好农村低保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对整户不符合纳入低保范围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这里所称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

二、全面落实《体球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水平,有效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三、调整单独申办低保困难家庭认定标准,将“困难家庭特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倍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家庭。”调整为“困难家庭特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3.5倍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家庭。”以确保不因为养老金提高幅度高于低保提高幅度,而使已纳入单人保障范围对象退出保障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对照料护理人劳动力系数核减机制。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中有重病、重残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长期需要他人照料护理的,其照料护理人无固定收入的,可参照“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和疾病患者”档核算劳动力系数。

五、对于年龄超过60周岁的子女,可降低一定比例核算其赡养费。具体比例由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做到措施精准、作风扎实、管理规范。要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比对,强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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