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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启动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

时间:2024-05-1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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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湖北省慈善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激发县域慈善事业活力,省民政厅决定2024年在全省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是支持试点单位围绕引导慈善力量服务中心大局,打造慈善项目品牌,搭建慈善资源对接平台,创新慈善参与渠道,加强慈善资源与民政工作衔接,开展慈善服务,探索基层慈善模式,在建立完善慈善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强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慈善事业发展。

5月10日,湖北省民政厅召开2024年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视频调度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显富主持会议并宣布启动试点工作。会议通报了试点工作有关情况。武汉市新洲区、谷城县、五峰县、阳新县、十堰市郧阳区、公安县、孝昌县、潜江市、黄梅县、巴东县等10个试点县(市、区)民政局(慈善会)负责人就前期工作和下一步思路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慈善事业是第三次分配的主渠道,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诚信的试金石,是社会公民的基本特征。试点单位要充分认识把握慈善事业的定位和作用,主动作为,找准慈善力量助力民政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在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推动老龄工作及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保障等民政职责中发挥慈善作用,实现慈善事业发展壮大。要发扬成绩,善作善成,全力推进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各试点单位要抓住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新闻媒体多渠道宣传慈善法规、先进典型,展示慈善成果,弘扬慈善文化,引导激励社会各界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广泛挖掘慈善资源,实施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等全省联动项目,设立冠名基金,引导定向捐赠,不断扩大慈善规模。推进社区公益基金建设,引导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服务,通过公益创投活动引入“社工+志愿服务”机制,扩大慈善服务供给,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需求。要规范善款募集管理使用,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实施好“阳光慈善”工程,提升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思路、提炼经验、创新举措、互学互鉴,做大做强2—3个慈善品牌项目,推动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根据湖北省民政厅信息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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