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辽宁省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印发的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作为,通过提前下拨救助金、加强走访摸排和慰问探视、加大临时救助和专项救助力度等举措,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殊困难老年人、农村留守老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等困难群众,全力保障他们度过了一个安全祥和温暖的春节。
提前下拨救助金。会同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2亿元,统筹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支出;全部下达2024年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4亿元,同比增加1.5亿元,提高17.9%;联合下发通知,督促各地春节前将应发的各类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全省共发放各类救助金5.12亿元;同时,要求各地根据春节期间物价变化情况,及时按规定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物价上涨影响。沈阳、大连、鞍山、本溪、丹东、阜新、辽阳等7市还按照每户200元-800元标准为当地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1.47亿元。有力保障了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开展走访摸排和慰问探视。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采取入户探访、电话视频访问、发放御寒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等方式开展“送温暖”活动。发展“救助+慈善”新模式,实施慈善救助项目,为困难群众量身定做“帮扶菜单”。“两节”期间,全省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7.47万户,发放慰问金及棉被、防寒衣裤、大米、食用油等物资折款共4687.99万元。
强化急难救助。全面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定,由急难发生地按规定直接受理临时救助。对因天气灾害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两节”期间,全省实施临时救助1508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331.9万元,帮助群众解决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生活困难11241人次。同时,深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为流浪乞讨、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醉卧街头等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及时有效提供救助服务,年初以来,全省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共出动巡查车辆逾6400台次,累计救助3840人次,发放食品、棉衣棉裤等物资逾718件,其中春节假期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18人次,发放棉衣棉裤等御寒物资27件。
此外,春节假期,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还“为爱加班”,办理婚姻登记143对,满足了新人们结婚登记的愿望。(根据辽宁省民政厅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