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制定《重庆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程》等5项条例配套制度。
配套制度由《重庆市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规程》、《重庆市标准地名命名更名规范》、《重庆市地名更名综合评价制度》《重庆市地名管理专家论证制度》、《重庆市地名管理意见征求制度》组成。分别从地名命名更名申请、受理、审批予以规范,并对备案、公告操作予以细化,进一步规范地名标志设置维护管理。同时,要求重要地名命名更名应组织开展专家论证、综合评估、社会意见征求,调动群众积极参与。
随着配套制度的出台实施,地名审批将进一步“明步骤”、“减环节”、“缩时限”、“提服务”,民政部门审查期限由15个工作日缩减为5个工作日,其他部门审批期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根据重庆市民政局信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