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在北京召开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座谈会。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司司长陈越良参加座谈会并讲话,李健一级巡视员主持会议。
李健一级巡视员就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总体思路、基本原则、重点回应问题和文件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代表围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改主要回应问题、关键概念、法律衔接、可操作性和具体条款修改意见等进行了讨论交流。陈越良司长在讲话中强调,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三项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居民委员会是落实城市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主体,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工作意义重大。修法草案稿要按照充分体现党的全面领导、充分体现居民委员会政治属性、充分体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
全国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领域知名专家,部分省、市民政厅(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处长、城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处长、城区民政局局长、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共3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