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天津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联合印发《天津市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提出到2023年年底前,基本实现村(社区)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在村(社区)层面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进一步把村(社区)组织和村干部、社区工作者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积聚发展动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组织保证。
《方案》提出,减轻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负担。厘清村(社区)组织工作事务,在市级层面制定《天津市村(社区)组织依法履职工作事务指导目录》《天津市村(社区)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务指导目录》《天津市村(社区)组织工作机制牌子指导目录》的基础上,各区党委政府依法依规明确党政群机构在推进乡村振兴、城乡社区治理等方面的职责范围和履职方式,依法依规明确村(社区)组织协助党政群机构开展工作事务的制度依据、职责范围、运行流程,细化形成区级对应指导目录。创新村(社区)组织工作方式。完善村(社区)组织考核评价机制。规范村(社区)组织工作机制、办公场所和牌子。改进和规范村(社区)组织出具证明工作。
《方案》还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常态监管等组织保障措施。(王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