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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群众解忧送暖

时间:2022-12-2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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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婷婷 通讯员 汪立民

近年来,安徽省滁州市民政局围绕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办好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持续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切实织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织密兜底网,解民忧办实事

2015年以来,滁州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717元,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475元提高到727元;全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与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由2017年的每人每月600元、545元提高到970元,实现了集中和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统一,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也大幅提高,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由2017年的30%提高到60%。同时,全市进一步细化明确急难型困难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范围和类别,优化简化审核确认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临时救助,有效解决群众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新修订的滁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明确,每个乡镇(街道)建立不低于6万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赋予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

滁州市民政局联合14个部门(单位)出台《滁州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支出型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收入人口救助范围。推动医保、人社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信息数据共享,通过大数据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发现可能需要救助的低收入人口。健全分层分类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机制,推进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实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中重残人员、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可根据家庭困难类型给予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和殡葬费用减免、康复救助等其他救助帮扶。

提标惠民生,扶困助残暖民心

今年9月,滁州市政府印发《体球网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将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510元提高至1700元;将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300元;将在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及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救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

此外,滁州市还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制度化,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生活困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专项资助。市政府投资1亿元,建设精神卫生福利院,设置床位450张。开展日间照料式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设社区康复服务中心8个,投入251万元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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