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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时间:2023-03-05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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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红亚

推动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是中国式现代化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任务,是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明晰内涵,建好普惠性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体老年人、普惠均等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是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从各地已公布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看,其将基本养老保险、低保项目等列入,没有区分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保障,而服务保障则基本上是面向经济困难老人和优待对象的补缺型制度;另外,清单还包括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相关活动场所和服务内容,以及老年人投靠子女入户等项目,前者是养老公共服务,但非核心照护服务,后者是家庭照护的支持鼓励性政策。建议进一步厘清基本养老服务内涵,明确推进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设计和路径。

聚焦刚需,兜住长期照护保障底线。长期照护是基本养老服务的核心,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要把失能失智老人照护作为政府保基本的首责,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性,进一步向长期照护投入倾斜。先从最急迫的需求切入,可在目前养老服务补贴中,增加入住养老机构的补贴,尤其要确保低保、低收入失能失智老人住得起养老机构,兜住重度失能老人照护保障底线。

守好阵地,发挥公办养老机构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是增强基本养老服务可得性的前提。要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明晰普惠型机构定位,对其实行价格核算和指导;加强对公建民营机构的规制和指导,尤其对资本市场收购、并购公建民营机构要尽早作出规制。鼓励国企积极参与基本养老服务,系统设计国企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基本养老服务、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的方式,研究并出台支持国企利用国有企业物业开展普惠性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多元供给。

(作者系浙江外国语学院社会福利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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