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凌盛南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到,十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发力,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实干实效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在南疆国门红色土地上书写民生幸福篇章。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近年来,崇左市出台《崇左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崇左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等,探索低保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推动社会救助向梯度化、多层次延伸,实行“按户施救”和“按人施救”相结合的救助模式,将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低收入人口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开设社会救助热线,畅通救助渠道。全市构建起低保、特困和低保边缘户、支出型困难群体以及其他遭遇突发状况的困难群众三层“救助圈”,形成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格局。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崇左市出台实施方案,建立立体监测、精准识别、主动发现、长效帮扶、救助关爱机制,对低保边缘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确保精准救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不断提升“一老一小”幸福指数
出台《崇左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崇左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行动计划》和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验区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高全市养老服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市建有养老服务设施497个;设置养老服务床位10230多张,其中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80%以上。
市县两级分别成立“双组长制”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动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福彩圆梦”,助力困难学子圆梦大学。建立“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服务模式,全市每个行政村都配备儿童主任,并落实其待遇。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关爱服务,推进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
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
构建社工服务体系,联合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台《崇左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崇左市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体系指导意见》等文件,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社工站建设,完成26个乡镇(街道)社工服务站建设,建立8个未成年人保护社工站,改善了基层工作队伍严重不足问题。全市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公共服务实行城市社区“一站式”大厅集中办公,群众办事更便捷。
志愿服务事业有序发展,全市登记志愿组织团体3543个,在册实名志愿者45.53万人,实名注册志愿者比例达到常住人口的21.8%。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实现“跨省通办”,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实现“全市通办”;持续推进殡葬服务改革,推进殡葬行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优化殡葬服务质效。
实现边疆地区共建共治共享
加强党的领导,把换届工作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统筹起来,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推进村(社区)民主协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100%实现一次性选举成功。
持续推进示范社区创建活动。截至目前,全市有1个县被民政部确认为首批全国农村社区建设试验区,1个县被确认为自治区级试点县,11个乡镇被确认为自治区级试点乡镇,86个社区被确认为自治区级试点社区。为基层松绑减负,公布村级组织承担的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做到“负担减下去、服务提上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领域“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惠及600多家企业;推进社会组织治理,规范登记管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全市共登记有社会组织1342家,整治非法社会组织355家。
持续推进边民生活补贴,全市3.17万户12.55万名0—3公里边境居民享受边民补助政策,确保了边境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边境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