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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

时间:2022-04-06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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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实施后,广东社会救助形成三个救助圈层:对经济状况最困难的低保和特困对象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对经济状况稍好的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主要给予专项救助;对其他困难群众主要给予临时救助。

《办法》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支出型困难家庭的认定条件,认定对象扩大至非本省户籍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且实现了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城乡标准一致。《办法》将人均月收入标准为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将经过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认定为支出型困难家庭。金融资产的认定标准统一扩大至24个月城镇低保标准。

《办法》的另一大亮点是明确了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可获专项救助。《办法》统筹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救助资源,首次将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救助措施,做到精准识别、统筹救助。特别是优化“单人保”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中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范围扩至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

(莫冠婷 韩 堃 何锋军)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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