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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1·海南 全力奋进自贸港 惠民利民谱新篇
——二○二一年海南民政工作综述

时间:2021-12-2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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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曲,忧乐民生歌。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也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21年以来,海南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大局,保持“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注重以改革创新的办法破难题、补短板,汇聚起全社会关注民政、服务民生的强大合力,把一项项惠民利民新政贯彻到位,落实落细,让民政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让困有所助、老有所养、弱有所扶,也为海南自贸港添上一片温馨、一抹亮色。

强党建,守牢初心担使命

政治上的坚定来源于理论上的清醒。海南省民政厅党组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宣传好体球网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融入结合中深化学习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厅党组组织了11次专题学习,邀请省内外知名学者作宣讲辅导。各党支部采取微党课、读书班、学习讨论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好“学习强国”“共产党员网”等线上资源及时跟进学、领悟新思想,确保“常学常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海南省民政厅采取有力措施深化学思践悟,注重把党史学习教育与作风整顿建设深度融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给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自今年5月1日起将全省(海口、三亚除外)农村低保标准从350元/月提高至425元/月,惠及13.8万农村低保对象,将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进一步简化流程、提升办理效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758家行业协会商会累计为会员企业减免费用4800余万元;推动高龄长寿老人补贴智能“快办”服务,依托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码上办事APP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亲属代办,办件量近20万件……

坚持标本兼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采取实地查访、蹲点调研等方式,从群众角度体验政策落地效果,查找出9个工作作风问题、13个群众办事堵点问题,建账销号、责任到人,已基本整改完成,取得阶段性成效,工作作风进一步好转,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把党员干部的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组织上好廉政党课、观看先进典型宣传片和廉政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中国共产党人的家风”主题展,开展家庭助廉活动,使修身律己、廉洁齐家成为全厅党员干部的共识,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打好风险防控主动仗,坚持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推进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和重点人群“应检尽检”,全省537家民政服务机构“零感染”。构建民政重大风险防控机制,精准梳理民政领域28个重点风险事项清单,逐项明确预防处置措施预案,推进风险防控落地落实,夯实了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安全基础。

织密网,兜牢底线纾民困

脱贫不脱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海南省民政厅大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改革完善与海南自贸港建设相适应的分层分类、衔接配套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网,让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更有保障,一人不落向共同富裕迈进。

海南省民政厅联合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巩固拓展兜底保障脱贫成果。适度放宽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认定条件,形成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梯度救助格局。抓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建设,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贫困预警机制,将7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进行兜底。今年以来对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2.15万余人次实施临时救助,支出临时救助金1400余万元。

深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在海口、五指山等18个市、县(区)开展试点,推动出台《海南省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全面实施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建立基于居住证的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可及性、精准度。联合省大数据管理局设立网络办理端口,推行低保网上办理审核确认,缩短办理时限,减少群众跑动次数。截至目前,已实现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临时救助“一网通”办理。到11月,已为7.68万户、18.13万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7.25亿元,为2.36万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2.46亿元。

在儿童关爱保障方面,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全覆盖,建设儿童福利机构10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20个,配齐配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3254名,全省1.9万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保障和监护。落实好省政府“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21年1月1日起,全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0元。今年以来,共发放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补贴8239人次1211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14520人次1574万元。

同时,海南省民政厅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推行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省15万余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集中排查整治救助管理机构安全隐患,具备食宿功能的救助管理机构全部建立第三方监督委员会。创新寻亲服务技术手段,建立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在琼落户工作机制,今年以来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112人次,妥善照料服务长期滞留人员677人,寻亲成功返乡256人,落户安置63人。

拓渠道,共治共享暖民心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海南省民政厅积极引入多元力量参与基层治理与服务,打造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成为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保障。

起草、修订海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工作方案及规程,会同省委组织部召开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会议,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建立重点难点村台账,全省3196个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部完成;开展5个村级议事协商试点,与市县政协建立“有事好协商、共建自贸港”的基层协商民主联动机制,健全完善“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提升党领导下的基层治理水平。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明确20条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为基层减负增效。根据公共服务的可及性、有效性,以实际服务人口规模来配置公共资源,大力推行大社区综合服务新模式,规范“123+N”大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全省建成运营28个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专业的“一站式”公共服务。

社会组织已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主体。海南省民政厅大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注重发挥其在基层治理服务和自贸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开展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百日攻坚行动”,社会组织综合党委所管辖党组织由47个增长到93个。打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发挥作用腾出空间。目前,全省已取缔、劝散14家非法社会组织,将230家“僵尸型”社会组织纳入清理整治范围。深入推动制度改革创新,修订《海南省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管理办法》,适当降低直接登记条件,简化登记程序;指导省旅游协会、省医药行业协会和省室内装饰协会开展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试点,探索发挥其“三个重要作用”的实施路径;印发《海南省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开展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省已登记备案社区社会组织8619家,各社区社会组织围绕群众关切问题办实事420件,服务社区特殊群众11000余人次。联合省人社厅对全省87家先进社会组织、92名社会组织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

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1.3万余人,培育一批本土社工人才,全省1250人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9000余人。投入资金近1400万元,在海口、三亚、琼海、五指山、陵水等6个市县建成启用6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将专业社工引入社区,构建社工站“建、管、评”制度全闭环,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惠及群众10余万人。采取省、市、县联动的方式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15万人次参加线上答题活动,海南慈善系列微视频播放量超百万次,募集善款520万余元。

在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深化优化行政区划设置研究,指导三沙市做好设立市辖区的相关工作,巡查县级行政区域界线170条。积极探索“互联网+地名”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指导文昌新增二维码地名标志牌234块。挖掘弘扬优秀地名文化,举办“保护红色地名,讲好海南故事”暨海南省首批71个红色地名发布活动,传承红色基因,凝聚奋进力量。

增供给,普惠可及解民忧

让每一个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医,不仅是子女的义务,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海南省民政厅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全省建成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5个、长者饭堂56家,按照“1+N”联合体的模式推动形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8个。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举办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海南省赛区选拔赛,培训4279名养老护理员、650名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海南省民政厅还与中国银行合作,成立海南智慧养老“时间银行”,打造养老公益互助平台;推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首次举办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2021年以来,全省共有22.31万老年人领取高龄补助金2.44亿元;共有1696名百岁以上老人领取长寿补助金1187万元。

深化绿色殡葬改革。联合民政部一○一研究所,研究制定绿色殡葬殡、葬、祭标准,全面指导和规范全省殡仪服务、安葬、祭扫等活动,提高殡葬服务质量。推动制定《海南省殡葬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1—2035年)》,持续推进5个殡仪馆建设(重建)项目,38个节地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推动海口、三亚全域划为火葬区,全省火化遗体数量稳步提升。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全省97个殡葬服务机构接待祭扫群众66.05万人次,疏导车辆11.26万辆,网络祭扫平台服务祭扫群众34.94万人次,实现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目标。

实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推动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推进海口、三亚婚姻登记“全市通办”。2021年以来,全省办理结婚登记5.7万对,离婚登记1.23万对。

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孕育新希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起点上,海南民政将勠力同心齐奋进、砥砺前行再扬帆,乘势而上、担当作为,共同推进海南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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