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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1·吉林 奋楫笃行吉林民政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时间:2021-12-22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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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地市深入开展“社区好人”“最美邻居”等评选活动,团结友爱、守望相助的文明风尚在社区蔚然成风。

全省共有养老机构1556个、养老床位14.45万张。

四平市开展“陪你一起成长”为主题的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活动。

德惠市慈善会开展“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

各地开展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百千示范行动。

民生兜底保障更加有力

持续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水平。将“全省各地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各地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不低于省定最低指导标准”事项纳入2021年度全省民生实事和省政府重点目标责任制任务。2021年,全省下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1.4亿元,保障城乡低保对象90.3万人,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612元和年人均5335元,分别较上年提高12%和22%。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8.5万人,城乡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到年人均11176元和7692元,分别较上年提高25%和28%,提标幅度创历史新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积极推进兜底保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印发实施《吉林省民政厅体球网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方案》,着力强化政策帮扶、分类帮扶、精准帮扶、主动帮扶、统筹帮扶、社会帮扶、智慧帮扶“七个帮扶”。持续落实“收入豁免”“支出核减”“单人户保障”“低保渐退”等政策,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搭建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平台,通过共享医保、残联等部门的数据,将112万低保、特困、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人口纳入监测范围,将21万已脱贫人口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给3.1万已脱贫人口临时救助,防止返贫的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

有序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体球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救助对象认定方式、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统筹社会救助资源等5个方面省级试点,37个县(市、区)完成权限下放。全面落实《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适度放宽“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方面的认定条件,实现应救尽救。积极推进“先行救助”、异地救助,累计救助13.5万人次。

城乡社区治理成效更加显著

全面推广长春市长山花园社区“六治工作法”。坚持党建领治,建成社区网格党群服务站2613个,设立网格党支部或党小组10765个,打通了党组织服务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深化居民自治,按照每3000—4000户划分一个社区,每300—500户划分一个网格标准,划分城市网格1.99万个,配齐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近45万人;1352个社区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群众代表审议、社区公示决议“四步议事法”。抓实服务善治,全面建立社区服务制度,实行领办、代办、错时服务,实现1594个城市社区全覆盖。推进平安法治,全省有1480个社区建立完善居民自治章程;着眼促进基层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建立健全居民委员会下设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所有城市社区全覆盖,成功化解各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2.8万件次。崇尚文化德治,累计打造社区红色文化阵地1196个,持续开展“幸福杯”社区风采秀系列活动,举办大型群众性文艺汇演、书画摄影作品展等活动3700余场次。893个社区建立道德评议机制,“社区好人”“最美邻居”“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常态化开展。促进社会共治,1635家社会组织与社区结成共建对子2538个,1144个城市社区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居民志愿服务团队总数达到4244个、36.8万人,728个社区依托爱心超市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奖励机制。累计开展关爱服务老年人、儿童、残疾人活动3.6万次,惠及群众88.6万余人。评选了207个社区治理示范单位,为全省社区建设提供了标杆。

第11届村(居)委会换届任务圆满完成。全省9338个村民委员会、1594个居民委员会,实现如期换届率100%,一次性选举成功率100%,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100%,是组织和群众最满意、最认可的一次换届。全省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干部平均年龄37.5岁,比上届下降了3岁;本科以上学历人员5427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比89.3%,比换届前提高10个百分点。新当选的9338名村委会主任中,创业致富带头人4558人、外出经商务工人员364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576人、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259人、复转军人612人,分别比换届前提高了2至4个百分点。

全力推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将“社工岗”纳入全省性督察考核计划,召开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暨“社工岗”工作现场推进会议加大推动力度。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印发《体球网进一步做好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各地按城镇职工标准落实“五险一金”。目前全省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共18100人,同比增加8400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壮大;建立“三岗十八级”等级薪酬绩效机制,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月平均薪酬达到4700元,同比增加近2000元。

养老服务供给更加高效

积极推进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重点针对独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龄、失能、重残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巡访关爱。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全省69个县(市、区)建设示范点乡镇(街道)281个,建设示范点村(社区)1282个。全省累计走访18.8万户老年人家庭,采集老年人数据19.5万人,巡访8类重点老年人13.4万人。

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增社区养老设施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规划面积11.2万平方米。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5140万元,支持80个公办养老项目建设,有力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全省县(市)基本建成针对特困失能人员供养机构,特困人员实现应养尽养;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0%。

全面推广“文养结合”幸福养老新模式。深入推进老年教育工作,2021年安排资金300万元,支持77个单位开展“文养结合”试点;连续3年累计投入资金800万元,支持试点单位194个,推动建立高校老年课堂16个,社区老年大学52家,累计服务老年群体超过200万人次。

着力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或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政府以低偿或无偿方式提供服务场所、发展指导等帮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持其发展。全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委托运营、延伸服务、资源共享等服务模式已基本成型,现有供应商3000余家,年服务老年人近300万人次。

大力改善农村养老服务条件。继续实施农村助浴项目,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700万元,支持161个农村福利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站(点)改善洗浴条件。截至目前,已连续3年累计投入2100万元,实现全省所有农村福利中心和现有互助养老站(点)全覆盖,有效地解决了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洗澡难问题。切实加强农村互助养老设施建设,利用撤并学校、农村福利中心、集体房产等闲置资源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等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采取“政府支持、部门帮扶、村上自筹、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对收住老年人的农村互助养老站(点)参照小微养老机构给予运营补贴。目前已建设农村养老服务大院4671个。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更加精准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调整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明确39个成员单位职责,召开省未保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高位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建立并完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全省17个儿童福利机构和51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认真履行国家监护职责,1400余名孩子在机构内生活成长。全省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035人、村(社区)儿童主任11432人,4100余名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得到基本生活保障,15.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纳入政府关爱保护范围。扎实开展孤儿助医助学项目,对孤儿医疗康复实行全额兜底保障,对考取大专院校的孤儿每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持续推动“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服务模式,强化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关爱服务,累计开展1100余次监护教育,介入指导823个家庭,参与实施劝诫103名监护人115次,101名儿童的监护情况得到改善。

社会组织监管更加规范

着力推动社会组织“放管服”改革,全省1424家行业协会商会完成脱钩改革,进一步释放和激发了行业协会商会活力。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持续强化,对全省110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深入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减免企业负担近2000万元。社会组织执法工作得到加强,实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累计打击整治52家非法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生态空间得到净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实现新提升,5个县(市、区)成立社会组织联合党委,14家省级社会组织达到“党建创新示范基地”创建标准。社会组织服务大局作用更加突出,启动160余个公益帮扶项目,提供资金和物资近2400万元;持续实施“吉心工程”项目,救助贫困心脏病患者2529人;持续实施“宝贝回家”项目,成功帮助8121名被拐、被遗弃或走失儿童重回家庭怀抱;帮助农民销售3000余万元特色农产品,惠及120多个村;组织会员企业在吉投资累计达800亿元。出台《吉林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中更好发挥作用。

慈善事业发展和社工站建设更加快速

积极推动慈善立法工作,省人大启动《吉林省慈善条例(草案)》审议工作。规范引导慈善组织依法开展公开募捐,审核发布31项公开募捐方案备案。

创新优化销售渠道,截至2021年10月,全省共销售福利彩票20.05亿元,筹集公益金6.36亿元。

持续开展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中被大学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每人给予3000元资助,实现省级对困难考生救助的全覆盖。全省各级慈善组织共筹集使用资金1049.7万元,救助困难学生3040人,荣获2020年度中华慈善品牌项目。全力推进“慈善助医”项目,截至10月31日,累计使用资金313.04万元,救助困难患者1472人。加大对困难群众药品需求的援助力度,截至10月31日,共发放价值约6100万元的药品,救助困难患者5399人(次)。启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截至10月31日,平台已认领862个村社,发布项目115个。

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把“全面启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设立工作”写入了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2021年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截至目前,全省共投入资金2490万元,设立乡镇(街道)社工站262个,“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社会组织实施”的建站模式和全省“县(市、区)社工指导中心、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服务点”三级建站体系基本形成,分级培训、督导、评估体系初步建立。

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温馨

全力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保障。加大街面救助力度,主动与交通、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联动,将巡查重点放在车站、建筑工地、繁华地段、地下通道、桥梁涵洞、城乡接合部等生活无着人员集中活动和露宿区域,累计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他行动不便人员2万人次。开展流浪救助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评估工作,联合省公安厅、住建厅、卫健委等部门成立3个评估组,对全省19个救助管理机构和10个托养机构进行了专项行动评估,得到民政部的充分肯定。积极开展救助管理机构“6·19开放日”活动,提高了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满意度。

全力推进婚姻登记改革试点。打破户籍限制,确定长春地区在全省先行开展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工作,为全省开展通办工作提供遵循。从10月8日起,长春市正式实行结婚登记跨区域办理。启用新版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增加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电子档案等多项功能,全省婚姻登记档案实现电子化。完成1000余万条婚姻登记数据的迁移工作,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吉事办)实现了婚姻登记电子证照功能。

全力改善殡葬管理服务质量。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会同省精神文明办向群众发出文明祭祀倡议书,举办清明公祭活动,接待祭扫群众243万余人次,网上祭扫105万余人次,开展代客、代替祭扫350多件,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目标。

全力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跨省通办”,做到“马上办、就近办、一地办”。深入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截至10月底,全省为28.7万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33亿元,为32.8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2.62亿元。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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