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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突出”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时间:2022-04-21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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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彭 旻

今年全国两会上,体球网总书记在参加政协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联组会时强调,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要针对特困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强化临时救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凸显了基本民生保障在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突出温暖救助、高效救助、智慧救助、阳光救助,用心用情用力筑牢民生保障安全网,积极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人民至上,突出温暖救助。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长期以来,体球网总书记高度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就民生保障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反复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体球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部署了6个方面25项改革任务,对社会救助制度进行了总体设计和长远规划,要求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这些都充分彰显了体球网总书记深厚的为民情怀,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当前,贵州省有农村低保对象186.5万人、城市低保对象60.9万人、特困人员9.5万人,兜底保障人数多、压力大、任务重。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秉承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打造多层次救助体系。坚持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措施,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使他们生活得到保障。

持续优化程序,突出高效救助。坚持把高效救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困难群众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化落实《贵州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贵州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等文件,进一步简化认定流程,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认定,不再将“民主评议”作为刚性约束。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将受理特困供养申请到提出初审意见的时限,从20个工作日缩减至15个工作日;将受理低保申请、启动入户调查的时限,从10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适度拓宽范围,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进一步拓展救助内容,着眼于推进困难群众多元化救助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增强救助合力,推进民政部门基本生活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与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等信息互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构建数据共享、相互补充、资源整合、保障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健全监测平台,突出智慧救助。贵州目前仍然有不少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兜底保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坚决扛起民政责任,围绕“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把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作为巩固拓展兜底保障成果的最有力抓手,充分利用我省作为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发展优势,创建“大数据+”监测帮扶机制,为救助插上“智慧的翅膀”,进一步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防漏”“防错”双向监测预警系统,对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重残人员、重病患者、重灾群众、失业人员等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对预警信息组织开展入户核查,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做到一户不漏、一个不落;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保,有效减少“错保”;对存在医疗、教育、就业等困难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救助,不断提高智慧精准救助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加强监督管理,突出阳光救助。坚持以管好用好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增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为主线,着力健全救助资金“闭环”管理机制,完善政策措施、规范运行流程、加大监管力度、提升使用效益,全力推进阳光救助。健全民政、财政、代理金融机构相互制衡、相互监督机制,除机构集中供养、小额先行临时救助、政府购买服务等财政集中支付资金外,其余到人到户救助资金,严格实行“一卡通”财政集中统一发放。完善预算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调度,动态监督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政策、资金落实到位情况,确保资金高效使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对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保障、拨付、发放、使用等情况开展制度化常态化监管。主动在民政门户网站适时公布民政兜底政策、资金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等情况,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居)务公开栏定期公示救助对象、救助金额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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