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举办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立项单位培训会。122个承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约2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自治区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就社会组织如何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购买服务项目、提升购买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明确了受益对象筛选、服务内容标准、资金使用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期限和绩效评价等事项。第三方事中监管机构对购买服务事中监管系统的操作流程、填报内容、服务确认、抽查回访以及财务管理进行了讲解。
会议要求,各承接主体要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的意义,树立责任意识,强化契约精神,履行合同约定,保质保量将服务内容落实落细,达到把钱花好、把事做好、把服务项目完成好的总体要求。
据了解,2014年以来,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市场竞争和服务社会的能力,自治区民政厅持续投入1.54亿元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先后有1180家(次)社会组织通过政府采购成为承接主体,为困难群众提供居家养老、日间照料、家政服务、心灵慰藉等服务,不仅有效增强了社会组织的“造血”功能,提升了服务能力,而且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累计受益群众近30万人次。(何成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