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加强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目前,全区2217个村和645个社区已全部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共推选产生1.5万余名委员,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自治区民政厅会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下发方案统一部署,明确了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市、县(区)两级民政部门和卫健部门研究制订具体方案和支持政策,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对委员的人员结构、推选程序等把关指导。一些县(区)还通过县级联审对委员资格进行把关,确保人选政治素质好、服务能力强、群众信得过。明确公共卫生委员会在乡镇(街道)指导和村(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村(居)委会的统一管理。按照“平急结合”的原则,明确了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协助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公共卫生服务、特殊人群关爱、爱国卫生运动、全民健康行动、民主评议监督六项常态职责,以及以疫情防控为重点的人员排查、疫情处置、封控管理、政策宣传四项应急职责。
自治区民政厅还指导各地优先将村(社区)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推选为委员或副主任,优化人员结构,实现优势互补。一些县(区)还将社区民警(辅警)、司法调解员、社区志愿者、家庭签约医生以及社区社会组织有关人员吸纳为兼职委员。(李海河)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