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伟涛
在喜迎党的二十大的热烈氛围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用心用情为困难群众服务,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居住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街道的黄玉萍,在丈夫去世后独自带着两个孩子生活。女儿考上大学后,每年上万元的学费让她又喜又愁,加上儿子正在读中学,一家人的生活面临困难。无奈之下,她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经调查核实,黄玉萍一家符合条件,申请当月就被纳入低保。“我们的户籍在百色市,没想到能在南宁这么顺利地办成低保。” 黄玉萍感慨地说。
黄玉萍一家在异地就能享受低保待遇,得益于南宁市近几年探索实施的“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南宁市自2019年实施“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改革后,实现了低保等社会救助申办“最多跑一次”,免除了困难群众在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的往返奔波。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已有1.2万余名困难群众在非户籍地享受到了低保救助。
明确“救助谁” 确保“救得准”
作为广西首府,南宁市长期吸引着许多外地人员前来工作、生活。面对庞大的外来人口,如何织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网,解决非户籍困难群众的救助问题,成为摆在南宁市委、市政府面前的一项迫切任务。
2019年,南宁市政府印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非本市户籍人员只要出具长期居住的有关证明即可在经常居住地申请低保。之后,又相继修订出台《南宁市临时救助办法》和《南宁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为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和临时救助等提供了制度保障。
2021年,南宁市政府印发《南宁市开展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对象为:持有南宁市居住证,或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本自治区户籍人员,以及子女、配偶或父母一方为南宁市户籍且共同居住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户籍地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可优先向当前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居住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但在当前乡镇(街道)居住不满6个月的居民,应向当前居住地乡镇(街道)提出低保申请,并如实提供申请低保前6个月的住所情况。
同年,南宁市民政局先后印发《体球网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属地变更工作的通知》和《体球网进一步做好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立起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完整、顺畅工作流程。
实施异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后,如何提升精确度,确保既“救得了”更“救得准”?南宁市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基础,建立起民政、公安、人社、医保等多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申请人家庭在南宁市区域内的人口、财产、社保等信息实现“一市通查”。2021年1月至2022年7月,通过核对系统,全市共完成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30.14万户、76.17万人。
今年5月,南宁市又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信息库,由各级民政部门对辖区内重残、重病、单亲等重点对象按季度走访,将发现的困难群众及时录入主动发现信息库,并建立电子台账进行监测,做到及时发现致困因素、及时预警风险隐患、及时核实困难情形、及时落实救助举措。
统筹整合资源 救助更有力度
“感谢社区帮助我们一家渡过难关。”近日,居住在南宁市青秀区的刘远贵激动地对入户走访的社区工作人员说。户籍地在博白县的刘远贵一直在青秀区务工,今年4月,他2岁的女儿因意外被严重烫伤,花去医疗费18万元。了解这一情况后,社区及时通过“异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帮他申请了低保和临时救助。各相关部门也持续关注刘远贵的家庭情况,根据需要提供各类帮扶。
在开展异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过程中,南宁市依托社会救助局际联席会议,协调民政、医保、住建、教育等部门,实现非本地户籍低保对象的身份互认,让在居住地享受低保的非本地户籍对象也能够在居住地享受相应的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住房救助,综合救助的“含金量”得到极大提高。
在医疗救助方面,非本地户籍低保对象与本地户籍低保对象享受同等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医保部门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全额资助参保;在教育救助方面,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安排非本地户籍低保家庭子女入学;在住房救助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非本地户籍低保家庭给予实物或货币补贴。
申请“简易办” 救助“快速办”
为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加及时便捷的救助,南宁市不断简化社会救助流程,提高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效率,提升社会救助便民服务水平。
2019年,南宁市将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减少县级民政部门的审批环节,低保审批办结时间较原先缩短了20个工作日;2020年,南宁市将乡镇(街道)的临时救助审批额度提高到5000元,进一步提升基层临时救助应急处置能力,让救助更高效、更及时。
建成并完善社会救助自助申请平台,群众只需关注“广西社会救助求助”微信公众号、“南宁民政”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爱南宁”APP,即可自助提交救助申请,随时查询办理进度。据统计,2019年至2022年7月,南宁市通过微信和“爱南宁”APP提交救助申请的共829户、1899人,审批通过585户、1337人,累计发放救助金55.05万元。
“在实施居住地申办低保等社会救助后,困难群众持租房合同或居住证等,即可向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低保和临时救助申请,进一步满足了‘就近办、简易办、快速办’的民生诉求。”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宁市将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全面启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电子证照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服务的便捷度和可及性,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