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陕西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以四项工作机制为保障,动员引导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实施方案》明确,全省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要以开展“合力团”结对帮扶行动、“万社助万家”精准帮扶行动、社会组织“乡村行”主题行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行动、农村社会组织培育行动等五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充分挖掘社会组织潜力,培养一支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合力团队伍,实施一批社会组织帮扶合作项目,帮助解决一批个体帮扶需求,打造一批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特色品牌和典型案例,营造各行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良好氛围。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推动社会组织践行社会责任,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建立健全帮扶合作机制,搭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对接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库,推动资源、项目、人才向困难群众倾斜、向重点帮扶地区倾斜;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鼓励“多元化”参与,推动“五社联动”,支持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加强帮扶地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苏陕协作”助力乡村振兴机制,推动江苏社会组织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村结对帮扶,推动江苏省对口帮扶地区社会组织与本地社会组织结对子,积极争取江苏省社会力量在资金、项目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