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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创新 谋跨越 谱写云岭民政新华章

时间:2022-09-07   浏览量:128 次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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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孙彦川 通讯员 赵 江

云南地处西南边陲,是集边疆、山区、多民族特征于一体的省份,民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民政系统始终坚持以体球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体球网总书记两次赴云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谱写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云南篇章。

救助体系分层分类 兜底保障精准有力

制度先行管长远。2012年以来,云南省加快制度建设步伐,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协调推进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精准落实。为提升社会救助协同能力,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机制;为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为精准开展核对工作,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并改进和创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方法;为争取更多财政支持,建立省、市(州)、县三级共担的社会救助资金筹措和保障机制;为确保制度精准落实,建立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2014年11月,《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出台,更是为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搭起了“四梁八柱”。以这一实施办法为统领,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15年出台《体球网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2016年出台《体球网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出台《体球网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形成。

十年来,云南省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的每人每年1674元提高到2022年的5343元,增长219%;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88元提高到700元,增长143%;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提高到不低于每人每月910元,较2012年每人每月104元增长7.75倍;根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不同,每月还发放不同档次的照料护理费;临时救助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提高到当地城市低保年标准的6倍。同时,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给予48小时内“先行救助”,61.44万名困难残疾人和48.49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到两项补贴,每年平均有441万名困难群众得到经常性生活救助,75.8万人次得到临时救助,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升。

数据跑腿提效率。云南省大力推广使用“政府救助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低保”,低保申请、查询、核对、公示、投诉举报等实现“掌上办”“指尖办”。特别是在审核环节,省民政厅紧扣家庭人口、收入、财产3个低保对象认定的基本要素,推动核对平台信息共享,现已与公安、人社、自然资源、残联、医保等13个部门的21项信息实时共享。2021年以来,全省累计受理22.8万多件救助申请,对13万余户、43万余人次实施救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实现 “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2020年,云南省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圆满完成后,全省保持过渡期内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继续落实好低保刚性支出扣减、救助“渐退”等惠民政策,确保政策衔接到位、帮扶力度不减,促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拓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按月进行数据比对,聚焦86.2万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排查,将其中符合条件的40.3万人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剩余45.9万人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范围。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省采取低保对象暂停退出、打破临时救助户籍限制、加快社会救助资金审批发放进度等措施,及时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实施救助,累计临时救助110.9万人次,其中因疫情实施临时救助13.2万人次。2022年6月,云南省民政厅印发《体球网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助力稳住经济大盘的通知》,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提升服务质量 开创养老新局面

2012年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一以贯之抓养老,连续11年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项目,把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州)党委、政府的综合考评事项。

——修订实施《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制定出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等40多个政策文件,法规政策的集成协同效应明显增强。

——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并持续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行动,完成1.08万个隐患点的整治。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培训养老护理人员3.5万人次。

——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省级每年安排500万元对养老机构进行补助,持续提升养老机构的风险应对和善后处置能力,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根据《云南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以温泉康疗、乡村休闲、民族医药、生物保健等云南特色优势和养老旅游资源为依托,打造了与之相匹配的社区型、乡村型、景区型、酒店型、养老院型旅游养老业态。

“十个指头弹钢琴”,产业政策引凤来。云南省全力建设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统筹社区居家和机构互补发展、城乡均衡发展、民办公办同步发展,并制定印发《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云南省养老机构照护标准(试行)》等6项标准,推动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十年来,云南省筹措安排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7.46亿元,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制定了土地、税费、补贴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同时,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保险等实施补助,极大地激发了养老市场活力。截至目前,全省有养老机构1168所、社区养老设施(站点)1.07万个,失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县域全覆盖;养老床位总数达18万张,比2012年增长227%。

近年来,云南省还探索医养结合,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开设医院或医务室,推进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签订正式合作协议。目前,全省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达148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98%,照护服务能力大幅提升。这其中,昆明、曲靖、西双版纳的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得到大力推进,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22个,医养结合床位3.5万张,从业人员1.6万余名。

建立健全保障制度 呵护幼苗健康成长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云南省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十年来,先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体球网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体球网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体球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级多个部门联合印发《体球网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全方位、多层次对儿童关爱保护和保障工作进行部署。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儿童福利机构37个、儿童之家1.4万余个、未成年人保护机构60余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700余名、村(社区)儿童主任1.5万余名,实现了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多次分级分类举办业务培训班,先后编印下发《儿童督导员工作指南》《儿童主任工作指南》《儿童福利法规政策文件汇编》等资料,着力提升儿童保护工作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消除关爱保护盲区,云南省民政厅多次组织市(州)、县、乡三级民政部门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儿童福利信息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等专项行动,并督促各地在春节期间加强探访看望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亲情连线”等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确保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有人监护。为提升信息精准化程度,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常态化走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除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外,云南省持续开展助学工作,对年满18周岁仍继续就读全日制本科、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攻读硕士学位的孤儿,给予每人每学年1万元资助。2021年,云南省又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助学工程资助范围拓展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对当年参加高考且考入全日制本科及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次性给予每人2000元就学补助。同年6月,云南省将未成年人保护纳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范围。

十年蓝图为“大计”。2022年6月,云南省政府印发《云南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提出70项主要目标、87项策略措施,擘画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高质量发展的蓝图,为孩子们健康快乐安全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回首十年,云南民政为新时代云岭大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展望未来,云南民政工作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机关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使命,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根本目的,不断补齐民生短板,增进民生福祉,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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