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红波
对于广大社会组织来说,“以评促建”是在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实践中形成的工作理念,对于基金会来说也不例外。“以评促建”指的是通过开展或参加等级评估,梳理、呈现和审视社会组织在党建、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开展、诚信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现状,从而发现亮点,在今后的发展中加以保持和发扬,并找出不足,便于完善和改进。
参与等级评估的基金会如何做到“以评促建”,促进基金会发展的同时,推动和促进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一直是相关各方思考和讨论的问题。
“以评促建”包含两层意思,一是登记管理机关作为等级评估工作的组织方,将鼓励和促进发展贯穿到等级评估过程中;二是参加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以此为契机,促进机构稳定、创新和可持续发展。通过这些年工作实践,“以评促建”的理念得到了登记管理机关、第三方评估机构和参加等级评估的基金会的广泛认可。
但在等级评估过程中,个别基金会并没有真正理解和贯彻“发展性”这一等级评估理念的内涵和实质,抱着应付的心态来完成等级评估任务。等级评估专家在现场考察时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某家基金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另外一家基金会一模一样、一些重要事项审批流程缺少基金会负责人的审查签字、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材料没有主动提供等。这样的做法流于形式、止于应付,不能对基金会的管理和发展真正起到加强和促进作用,使得等级评估工作“提高基金会的社会公信力,增强基金会的社会服务功能,促进基金会健康持续地发展”的目标不能有效实现。
基金会应重视和珍惜等级评估的机会。等级评估工作大概可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根据当年的评估指标进行自我梳理和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材料;第二阶段是第三方评估机构以提交的评估材料为基础,组织评估专家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提出初评意见。第一阶段特别重要,安排的时间一般是2—3个月,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基金会自身的能动性,让基金会先自行“诊脉”。参加等级评估的基金会应该借这个机会动员基金会包括核心理事、监事在内的全部人员,一起全面梳理和回顾近两年基金会的工作,在呈现成绩和亮点的同时查漏补缺、正视问题。
当然,在准备等级评估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现一些问题直接与评估指标得分高低有关系。对于这一类问题,能够立即解决的应马上着手处理,该补的补、该纠正的纠正。对于不能当下立即解决的,坦诚面对并与登记管理机关、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沟通是比较理性的选择。可以将问题出现原因梳理清楚,有进一步解决方案的,明确下一步的行动方法和计划,没有解决方案的,可以与相关各方一起商讨如何进行最优处理。
此外,等级评估指标的达成,实际上需要“功在平时”,不能期待在开展等级评估的时候“临时抱佛脚”。特别是涉及制度建设、项目管理、公信力建设等内容,在基金会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该作为专门的工作来对待,而不仅仅是当作其他工作的一个渠道或桥梁来看待。
(作者系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任)
(来源:中国社会报2021.12.13)